滕启刚也时常遇到矛盾重重、当事人不好说话的“骨头案”。他从不怕麻烦,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虑。他常说:“群众打官司很不容易,你可能永远也体会不到当事人打官司的痛处。”尤其是一些发生在农村的案件,他总是先到被诉村民家、邻家了解情况,分析谁是谁非,做好案前准备。对于容易产生抗拒情绪,或者是当事人村民有严重疾病等不利于诉讼解决的案件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化解矛盾的机会,春风化雨,慢慢以法服人。
在某村委会拟诉赵成(化名)返还土地案中,赵成无偿地使用村里公有土地种植蔬菜和栽植果树20余年。村里当年准备在此地块修建公益场所,赵成不仅不腾退,还向村里索要损失3万元。此时,赵成刚刚做完心脏大手术,情绪波动不得。村里、镇上多次沟通仍不见效果。为此,滕启刚4次到赵家做疏导工作,在多次被拒后,滕启刚坚持原则,以案释法,指明拒不腾退公有土地的严重后果,最终将这起“骨头案”在庭前调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