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难度大,案件取证难和执行难等问题,请问我省法院在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
12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硬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软环境”情况,省法院副院长李群星在回答记者上述提问时介绍,知识产权保护中权利人维权难度大,侵权人侵权成本低,解决这两个问题,都与创新有关——全省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以创新手段保护“创新”。
针对取证难问题,创新举证方式,依法使用证据保全、文书提供命令、证明妨碍等制度,引导当事人全面、诚实地提交证据;对当事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必要证据,加大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探索和完善律师调查令制度,发挥律师在调查收集证据中的作用;充分利用湖北高校资源优势,用活用好知识产权审判咨询专家库,切实解决当事人取证难。针对审理周期长问题,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推行类型化案件诉讼程序、裁判文书简化模式,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办案效率。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针对执行难问题,出台《关于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工作指引(试行)》,聚焦“久拖不执、久执不结”的顽疾,确实推动一批“老大难”执行案件的清理。
针对侵权成本低问题,探索努力降低维权成本,提高赔偿标准。运用先行判决、行为保全等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支持权利人合理维权费用。鼓励当事人提交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评估报告,合理确定损害赔偿数额,依法支持惩罚性赔偿请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