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有序推广运用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省司法厅召开全省行政执法监督专题业务培训班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推广运用培训班,主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入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基本问题的解读、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的实操三方面进行培训。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韩春晖讲话并授课。
韩春晖副厅长讲话中指出,在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的情况下,我省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一些部门对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的重视程度不够,二是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落实不够到位,三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力度不强。
韩春晖副厅长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行政执法有力度、有温度。二是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包括全力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严格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扎实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构建省市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并提出加强学习、落实监督制度、创新执法监督方式的意见。
韩春晖副厅长授课围绕国家形象与行政执法、常态执法中的法治思维、应急执法中的法治思维以及未来执法模式四个方面,重点阐述了常态执法下执法合作性思维、执法谦抑性思维、程序正当性思维、执法廉洁性思维、执法诚信度思维,以及应急执法下最低理性思维、最低权利思维、最低程序思维、乱局重典思维、法治底线思维,共十个行政执法过程中重要的思维方式。
培训班在省司法厅设主会场,各市(州)司法局设一级分会场,各县市(区)司法局设二级分会场。全省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省、市(州)行政执法部门内设监督机构的处室主要负责人共六百余人参加本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