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先生参与被告某APP运营方推出的“感恩-拉新人赚红包”活动,期间共获得红包奖励600余元。然而,王先生在申请红包提现时却受阻,红包无法提取,于是王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PP运营方支付上述红包金额。经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王先生所邀请的新人账户存在诸多异常,违反红包提现活动规则,法院判令驳回原告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案情回顾:
原告王先生诉称,其浏览某APP时发现了“感恩-拉新人赚红包”活动,活动要求在指定时间进入该APP内设置有感恩红包的官方直播间中,通过活动设置的分享途径分享邀请好友下载该APP,好友注册成为新用户且登录该APP后,王先生即可获得抢红包资格。王先生按照规则完成拉新活动,共计得到红包奖励600余元。王先生称其在提现时该APP运营方却告知其审核失败,不得提现。王先生认为该APP运营方存在违约行为,遂诉至法院,要求APP运营方支付红包金额。
被告某APP运营方辩称,原告所获红包系作弊获取,不存在真实用户,且所谓的“新用户”均未在该APP内进行任何操作,部分账户被认定为风险账户,存在设备型号异常集中等问题。原告行为违反活动规则,违背诚信原则,被告依据活动规则不给予红包款项,符合双方约定,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原告自愿参与被告运营APP推出的“感恩-拉新人赚红包”活动,为被告邀请新用户。作为激励,被告向原告发放一定数额的在线红包,双方之间成立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应按照公示的活动规则履行约定,以实现合同目的。
根据活动规则,该活动所指“新用户”必须为用户使用设备首次下载安装该APP客户端,且未在该客户端注册过账号的自然人。同时,规则中还提到,APP运营方有权对参加活动的用户进行安全认证,如果APP运营方合理怀疑用户存在违法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有权取消其获得活动收益的资格,并列举出了具体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根据在案证据,原告在邀请多名新用户的过程中存在诸多异常情况,包括均没有领取新手红包,几乎没有在APP内进行过任何操作,部分账号被系统自动认定为风险账号,大部分新用户手机号码为空号,部分账号的用户位置的异常移动等多项非正常、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且庭审中,原告无法说明其拉取新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上述异常的原因。综上,被告认为原告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因而违反“感恩红包”活动规则。被告拒绝原告提现相应红包的申请,符合合同约定,并无不当。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红包的诉讼请求。
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互联网时代,吸引网络用户,增加服务黏性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商业运营的重要基础之一。以用户吸引流量,从而产生利益的过程可激发产业创新,繁荣网络市场,惠及网络用户。本案中,商家通过“感恩-拉新人赚红包”拉新活动增加用户注册量,吸引流量,参与者借此增加个人收益,实现双赢的结果是双方共同追求的合同目的。
然而,活动参与者以违约方式追求合同目的实现,会降低诚实劳动者的信心,干扰投资者对网络产品价值及市场前景的判断,影响网络用户的真实选择,扰乱公平有序的网络营商环境,不应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