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立足法院职能,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宣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
在省直机关工委工会举办的第三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省直机关民族团结进乡村”活动中省法院组织人员参加,取得了良好效果。
12月8日上午,在大通县石山乡下丰积村村委会内人头攒动,“您放心,您的问题通过司法渠道一定能得到解决!”民一庭法官助理王微逐一给村民们耐心细致的解答法律疑问。通过耐心细致的解答活动,宣传民族团结相关法规,让村民们意识到法律是公平解决问题的最有效途径,从而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作法治社会的建设者、维护者,作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创建者、守护者。
当天下午,法律服务小分队在石山乡中心学校开展了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王微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校园霸凌、欺凌未成年人等典型案例,从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自身保护四个方面展开讲述,把枯燥的法律条文具体化、形象化、案例化、生动化,每名学生听得津津有味。法官用以案释法的形式,告诉学生们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使处于青春期的学生有所戒惧、懂得用法律武器自我保护,树立起良好的法制观念,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此次活动中,省法院还向下丰积村委会和石山乡中心学校捐赠了价值2000元的法律书籍。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受群众们的欢迎,在向小分队赠送锦旗时,下丰积村村委会主任紧紧握着小分队队员的手说:“感谢省法院的法官们,欢迎你们再来!”
自党史学习教育以来,省法院运用巡回审判、村口法庭、志愿普法等形式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开展“法治副校长”进学校,讲述民族知识和法律法规,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民族观;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开展双报到双服务活动。在一系列的活动中,引导干警自觉加强民族政策法规的学习,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来”的民族团结意识,切实提升为民司法服务水平,促进民族间的交流、交往,努力创建民族团结、共同进步的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