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江区法院“代表委员联络站”常驻区人大代表、石城居委会主任吴兴健,与该院立案庭干警共同前往沙坝镇某社区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参加调解的还有当地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此次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法院诉前调解的全过程,直接深入到社区基层,改变了以往在院机关开展联络活动的固定模式。
当事人李某某在为社区股份合作社做工的时候,因合作社机器问题造成手部受伤,经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起诉至法院,调解过程中,双方对事实部分争议不大,但就赔偿问题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详细了解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后,各方工作人员与吴代表一起,通过“背对背”调解的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与当事人沟通,经过多方人员的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被告方同意一次性支付李某某14000余元经济补偿,并当场进行了司法确认,同时李某某对大家的上门调解表示真诚的感谢。
调解结束后,吴代表表示,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仅是法院出力,还充分借助了司法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的力量,让自己对法院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今后将进一步发挥自身作用,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一道,为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