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纵横 > 法庭调解促和谐 当场履行暖人心

法庭调解促和谐 当场履行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01-07 来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谯城区法院十九里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现场普法,当事人最终当场履行自己的义务。

  据悉,被告亳州某公司系亳州市一家中药材销售公司,原告齐某某于2021年10月13日在亳州某公司处购买四宝片若干瓶,商品标签标示“有机食品”字样,但亳州某公司存在未取得该商品的食品生产许可、未标示生产日期、宣传治疗功效等违法行为。该商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齐某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开庭前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到齐某某并未因食用该商品产生不良反应,所以愿意接受经济赔偿,

  而亳州某公司并不承认自身的做法欠妥,并坚持该商品质量可靠,不会出现问题。承办法官遂与亳州某公司进行单独交流并进行普法教育,经承办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坦诚沟通疏导。亳州某公司终于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当场给予齐某某6000元经济赔偿,并承诺以后制作、销售商品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绝不逾越鸿沟。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12/id/645723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