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2月22日,在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申请执行人汪某、李某与被执行人曾某、段某达成和解,双方各让一步实现“共赢”,执行干警成功化解了6800平方米房产清空难题。
2018年5月,曾某、段某从汪某、李某处租赁位于谯城区魏武大道路东的一处房产用于经营宾馆,该处房产共计6800平方米。在经营期间,由于疫情原因,双方就租金调整问题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后因曾某、段某未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支付租金,二申请执行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支付拖欠的租金56万元。经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判令双方解除租赁合同,二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房产内的物品搬离并支付拖欠的租金。
法律文书生效后,二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将二被执行人传唤至执行局,二被执行人详细的向执行干警介绍了该宾馆的装修情况并表示如果按照判决书内容履行义务双方均会造成很大损失,希望法院能够主持双方调解,执行干警考虑到房屋面积大,清空难度也大,同时强制清空也会造成很大的财产损失。于是,执行干警将二申请执行人传唤至执行局并将其中的利害关系告知了二申请执行人,在一下午的耐心劝说下,二申请执行人表示回去考虑考虑。
12月22日,执行干警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来到执行现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二被执行人不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拆卸,所有物品及消防设备均归二申请执行人所有,二申请执行人放弃租金36万元,该案历时7天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