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2022年1月6日,湖南高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第三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牢记“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殷殷嘱托,深入贯彻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服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美丽湖南建设筑牢司法屏障。要组织开展好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项行动,做好涉及长江保护相关案件的审理工作,加大对湖南境内长江流域以及一江四水洞庭湖生态环境破坏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推进长江流域绿色发展。
会议强调,要严格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做好涉及禁捕退捕工作各类案件的审理工作,加大对重点水域非法捕捞行为打击力度,全力摧毁“捕、运、销”地下产业链,强化禁捕退捕行政裁判案件执行力度。要支持行政监管部门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公益诉讼的衔接工作,探索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司法运用。要做好环境资源案件归口审理和协同审判工作,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强对重点类型环境资源案件的归口审理,坚持统一指导、协同审判的原则,确保裁判尺度统一。要围绕民法典绿色条款和生态修复损害赔偿规定,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相关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