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第十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法治山东建设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9月26日,省委依法治省办正式印发《法治山东建设指标体系》,10月中旬正式委托山东社会科学院开展年度评估和动态监测。我省成为全国第一家省级层面开展法治建设综合评估和动态监测的省份。
《指标体系》分为综合指标、群众评价指标和动态监测指标三部分。综合指标,由“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组成,用于推动法治山东顶层设计深化落实。群众评价指标,从与市场主体或群众密切相关的法治领域选取评测点,用于满意度调查。动态监测指标,从法治建设重点领域选取部分变量特征明显、便于实时抓取、客观权威性高的内容,用于对法治山东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截至目前,山东社会科学院已基本完成对16市前三季度动态监测工作,正在进行年度综合评估,预计明年第一季度完成2021年度法治山东建设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