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腊月,屋外寒气袭人,家住杨河镇凤凰村的余大娘迈着蹒跚的脚步再次来到汉中市西乡县杨河人民法庭,嘴里不停念叨着:“我相信法庭,你们是为老百姓办实事的,一定能帮我解决困难”。这样的情景在过去的一个月中,已经是第四次出现了……法庭干警则相视一笑,安抚余大娘的同时熟练的拨打了她女儿的电话……
原来早在2015年,余大娘老伴去世后,过大的情感刺激和过重的心理压力导致其患上了健忘症,“老无所依”的强烈不安全感促使余大娘一纸诉状以赡养纠纷将自己原本很孝顺的女儿告上法庭,经杨河法庭法官主持,余大娘与女儿在当时即达成调解协议,由女儿每月给付余大娘数百元的赡养费及医疗费,女儿当庭履行义务,在之后每月亦按时支付赡养费,并不定期为其添衣加物满足日常生活所需。
近日,由于大娘年事已高,健忘症的病情也越发严重,接连臆想出“无人赡养、老无所依、生活窘迫”等情景,故多次前往法庭,称其女儿不及时支付赡养费,要求强制执行。经过杨河法庭联合村组干部多方调查,多次询问当事人,调取其女儿转账汇款记录,并实地探访余大娘家中生活现状,判断余大娘所诉不实,其女儿如约履行了赡养义务。法庭干警随即担负起社区调解员的角色,在余大娘一月四次的频繁“拜访”中,耐心向余大娘解释劝导,并要求其女儿要在平时生活中更加关心关爱母亲,给予其更多情感上的慰藉,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学习成效转化在便民、利民、为民的点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