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霍邱县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主动上门调解,成功化解了三起劳务合同纠纷,通过一纸民事调解书使得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5年4月,三原告受雇于被告竹某从事水电安装工作。后经双方结算,竹某共托欠三原告23000元工资款。该款经多次催要后,竹某仅支付了7100元。三原告将竹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竹某偿还剩余欠款。
为快速化解纠纷,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承办法官多次与竹某沟通,并结合案情向其释法说理,引导其换位思考。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竹某认识到拖欠农民工血汗钱是违法悖理的行为,他表示愿意支付拖欠三原告的劳务费,但自己患有眼疾,行动不便,无法赶到法院进行调解。
了解到情况后,承办法官立即按照双方的调解意向,制作了调解协议书,当日便驱车60公里赶至竹某家中,将调解协议书送给竹某签字确认。当日下午,三原告来也在调解协议书上进行了签字确认。至此,三起纠纷圆满化解,承办法官亲力亲为高效率促进案件调解,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