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处分上门’,以身边的人和事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是为了让党员干部以最直观、最真实、最感触的方式从案件中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大家要深刻汲取此次违纪违规案件的教训,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正确对待权力和行使好手中的权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近日,在肥东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内,一场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如期举行,肥东县纪委监委在宣布龚某处分决定的同时要求案发单位及时开展警示教育,“零距离”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每一起违纪违法案件都是一部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鲜活教材。近年来,肥东县纪委监委坚持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在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同时,把处分决定宣布与以案促改工作紧密结合一体推进,既要求受处分人员从主观方面剖析思想根源,又要求案发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反思,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将处分决定由单纯的‘一张纸’变为立体化的、触及灵魂的‘一堂课’,坚持处分决定宣布与深化警示教育同步开展,旨在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惩处威慑作用,激发不想腐的内心自觉,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肥东县监委委员童冬梅介绍。(合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