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线索反映江安县红桥镇两江村村干部吃喝成风、拖欠餐饮费用等问题,请第五纪检监察室协助共同查办。”四川省江安县红桥镇纪委向该县对口联系红桥镇的纪检监察室提出协作申请。
这是江安县运用“1+1+N”,即1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1个纪检监察室+N个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域协作机制联动监督、联合办案的一次生动实践。
据了解,江安县红桥镇纪委在核查一条信访问题线索时发现,该条线索不仅涉及镇政府相关干部,还涉及某部门的县管干部和普通干部,监督权限分散在县纪委监委机关、镇纪委以及派驻机构。经分析研判,出于对问题线索精简高效处置的考虑,认为适合启动“1+1+N”区域协作联动机制。
县纪委常委牵头打通各个环节,审定审查调查方案,把握调查方向。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发挥实战经验丰富、熟悉纪法政策的优势,全程指导调查谈话,深挖细查制度漏洞。在问题线索初核阶段,由县纪委监委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和红桥镇纪委紧密合作,在基本查清违纪事实之后,依据监督权限,分头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同时,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充分发挥掌握信息全面、了解财经纪律的优势和经验,指导红桥镇纪委延伸查处该村村务不规范、镇级监督缺位等问题,镇、村相关责任人均受到了相应处理。
2021年以来,江安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运用“1+1+N”区域协作联动机制,不断健全室组地协作配合机制,推动联合办案规范高效,通过建立室与室、室与地、室与组作战兵团,促使三方优势互补,实现监督全覆盖从有形向有效转变。2021年,江安县纪委监委采取“1+1+N”区域协作联动机制,推动室组地联合处置问题线索334件,立案审查调查138件14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1人次,移送司法机关6人。
除了在办理违纪违法案件中充分发挥联动优势外,江安县纪委监委还在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工作中,充分运用“1+1+N”区域协作联动机制,深耕“室组地”联动优势,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强化力量整合调度,推动委机关各室、派驻机构和镇纪委加强协作配合、贯通协同,将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每一起违纪违法案件审查调查过程中,案件承办纪检监察室就已同步分析案件中暴露出的典型问题和突出风险点,梳理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机制。在案件办结之后,及时对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落实以案促改工作。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整改建议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案发单位以案促改。
“‘室组地’有分工,但不应有壁垒。下一步,我们将依托‘1+1+N’区域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联动三者优势,发挥多方叠加效果,不断释放体制机制活力,以高质量监督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江安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