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和司法部的坚强领导下,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引领,以建党100周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安保工作为主线,充分履行统筹依法治市、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各项职能,开拓创新、努力进取,在推进首都法治建设、维护首都安全稳定、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一)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职能作用。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任务分工方案》,从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司法、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解决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八个方面提出要求,明确36项工作任务,逐项确定责任单位,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组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邀请张文显、马怀德等知名专家学者及中央依法治国办有关领导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系统深度解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市办主任齐静同志参加了中央依法治国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并作经验发言。举办北京市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组织市委依法治市委各小组及成员单位、全市各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负责人等共200多人参加,切实抓住“关键少数”,发挥领学作用。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教育活动,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着力抓好法治建设顶层设计。对标对表中央“一规划、两纲要”,研究完善我市全面依法治市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和“八五”普法规划,印发实施《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规划(2021-2025年)》《北京市“八五”普法规划》《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研究制定《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出台《关于发挥司法行政法治职能服务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北京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北京市“两区”建设法治服务保障清单》,为首都高质量发展和“两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三)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北京等八省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要求,起草《关于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北京市服务保障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组实地督察工作方案》等,做好督察见面会、专题汇报会等组织筹备,配合中央督察组做好实地督察各项保障工作,切实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协调推动。严格落实蔡奇书记“今后立法进程市委法规室和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及时跟进。”的批示要求,及时协调制发《关于完善立法项目会商工作机制的意见》。研究制定《北京市关于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制定《法治人才联合培养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工作。
二、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召开全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双报告”机制,起草完成《2020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和《202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专项工作数据监测报告》,先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切实加强市委市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围绕做好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扎实做好前期调研、组织申报和初审推荐、组织上报等各项工作,目前,经市委依法治市委批准已推荐上报东城、延庆和通州三个区参评综合示范创建;怀柔、顺义、石景山、丰台和密云五个区申报的项目参评单项示范创建。举办全市局级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着力提高“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
(二)扎实做好政府立法工作。编制市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全年安排立法项目46项,其中,力争完成项目24项,包括地方性法规草案14项、政府规章10项;适时提出项目22项,包括地方性法规草案11项、政府规章11项。目前已完成立法项目36项,是计划完成项目的150%。适时提出项目共完成10项立项论证。开展涉及《行政处罚法》的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完成对116部地方性法规、210部政府规章的清理;开展2022年特定时段全市禁放烟花爆竹实施路径、三四轮车整治、桥下空间治理提升、治安民警进行交通执法等专项法治问题研究。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监督。全年共审核市政府文件、决策、协议450件次,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1145条;共收到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67件,对风险较大的备案文件发出说明情况函14件。组织16个区政府、60余个市级部门对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全市95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拟废止45件、拟修订155件、已修订1件,已提请市政府废止12件。加强文审工作的调研和指导,举办了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培训。
(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动落实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执法责任,加强新一轮“疏整促”专项行动的执法协调保障。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法规规章、文件、制度和执法主体、执法文书、处罚权力清单等专项清理工作。继续深化行政检查单制度,完善检查标准,推行涉企检查单公示,着力解决检查方式随意、检查标准不明确、检查事项不透明问题。围绕街乡综合执法队和司法所能力建设开展调研,配合市委编办完成第二批街乡综合执法权下放,并对各市、区职权下放部门对街乡开展培训强化督促和指导;结合市、区事业单位改革,会同市委编办对已剥离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受委托执法提出指导意见。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三期建设和区块链技术示范应用,组织开发行政执法移动办案系统,提升各级行政机关执法信息化水平。稳妥有序推进全市行政执法证件和综合执法队伍服装标志统一换发工作。
(五)全力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配合做好副中心行政复议接待室功能设计,推进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咨询点下移,在16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咨询点”,实现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咨询点全市覆盖。与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首届“行政争议化解与法治政府建设”论坛暨2020年涉副中心行政审判白皮书通报会,为服务保障城市副中心发展凝聚力量。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4753件,立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812件,审结2797件(其中包含2020年转结案件265件),纠错率为3.2%。总结疫情防控前期行政诉讼案件“云开庭”模式经验,经与法院进行磨合沟通,固化线上线下双开庭案件审理机制,参加云开庭293次。
三、全力维护首都安全稳定
(一)全力维护首都政治安全。制定《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北京建设的实施意见》,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重点,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北京建设。紧紧把握大事之年的特点和规律,先后制定建党100周年、冬奥会和十九届六中全会安保方案,全面运行三级指挥体系、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持把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社会面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作为工作重点,分阶段持续推进、分领域专项治理、分部门责任强化,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建党100周年、十九届六中全会等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维稳安保任务,较好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对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先导性预防作用,司法部唐一军部长对我局在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中所做工作专门作出批示。
(二)确保监狱戒毒场所的绝对安全。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构建防疫安全、场所安全、队伍安全三位一体的安全工作体系。按照“外防输入、内防传播,人物同防、人人有责”总体要求,强化落实“三减一加强”、非必要不离京和进出监管区三级审批机制,深化防疫危机意识教育,有效应对各地新发疫情;持续推进民警职工、罪犯戒毒人员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民警职工疫苗接种率为97.08%,在押罪犯、强戒人员疫苗接种率为96%,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成23项制度修订工作,初步建成由7个子系统、29个模块、323项制度构成的监狱戒毒制度体系,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深化与武警部队“三共八联”、与公安机关反恐维稳协作机制运行,结合首都安保维稳摸排出871名重控罪犯,评估出568名高度危险和极高危险罪犯,与驻监武警、属地公安联合开展82次实战演练,监狱戒毒场所实现持续25年监管安全稳定目标。
(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召开系统工作会,全面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成果,制定《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主动排查、前端治理,强化对管理盲区和乱点乱象的动态管理,落实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做好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管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年初以来,向公安机关转递线索14条、收到反馈6条,全系统3个单位获得北京市“扫黑除恶”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有效发挥了扫黑除恶“线索库”、案件审理“保障团”和宣传发动“助推器”的作用。
(四)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格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坚决依法打击社区矫正对象违规违纪行为,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全年给予处罚355人次,同比增长219人次、上升161%;收监执行41人,同比去年增加16人,上升64%。创新制定《社区矫正等级防控预案》,形成了社区矫正风险提前预判、力量按级部署、职责清晰明确、措施准确得当的社区矫正安保维稳等级防控“北京模式”,并在司法部全国会议上进行典型经验发言。严格落实刑满释放重点人“必接必送”机制,确保实现无缝衔接,健全全市安置帮教对象重点人员台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联合市民政局制定《关于依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 指导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完成3910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试点工作。推动成立医药、室内装饰、汽车流通、互联网金融等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推进57个乡镇(街道)承接法院立案前委派调解试点工作。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8万余次,预防纠纷5553件,调解纠纷162006件、成功调解101278件。全市各部门共开展行政调解案件458756件,调解成功207526件。
(五)加强网络舆情安全研判。坚持“三同步”工作原则,建立“7×24小时”舆情监测机制,聚焦境内外主流新闻网站、论坛、贴吧、微博、博客、视频网站、短视频、微信公众号、境外网站等平台,及时发现涉及全系统的负面舆情信息和线索,并研判舆情风险等级,通报相关业务部门,视舆情情况提示风险和给予相应建议。同时,还对一些持续时间较长或风险较高的舆情事件进行持续追踪,重视舆情传播态势、舆论风向等方面变化。全系统网络舆情安全稳定无事故。
四、扎实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
(一)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实体平台建设,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运营,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人民调解协会、法援基金会、律师协会、信访等部门已全部进驻,基本实现各项法律服务资源“一体化”管理、“窗口化”办事、“一站式”服务,把市级中心打造成为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窗口。大力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类公共法律服务,指导市律协和医疗纠纷调解委成立法律服务组,全力为新冠疫苗接种提供法律服务保障。组织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及“援藏律师服务团”。与北仲、中国服务贸易协会联合举办第一届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法律论坛。积极推进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出台《北京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实施意见(试行)》。出台《关于在司法鉴定行业开展法律援助的工作办法》,全面推进司法鉴定行业参与法律援助,提供减免费的鉴定服务。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集中办理遗嘱公证”“我当法律服务员”“村居法律行”活动周等活动。广泛开展军人军属、妇女、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专项维权活动,使法治发展成果更加公平惠及首都公众。全年四级实体平台提供服务782244人次,同比增长54.69%,网络平台提供咨询30995人次,同比增长14.78%,热线平台提供服务1069000人次,同比增长77.79%,满意率98.85%。
(二)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持续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发第四批普法责任制清单,新增列21家普法责任制单位,全市普法责任制清单覆盖单位达到100家。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题,推出10项具体措施,利用100+媒体渠道,打造宪法宣传“全平台发布、全媒体呈现”的格局。举办2021年北京市“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建成本市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加强宪法宣传的“沉浸式”和“交互式”体验。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2021年北京市普法联盟主题宣传暨民法典集中宣传月活动,制作推出全国首档大型日播民法典普法宣传节目《民法典通解通读》,联合推出全市首部民法典普法话剧《爱·法》。各区各单位累计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4500余场,参与群众超522万余人次。充分利用挂图海报和新媒体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垃圾分类条例、接诉即办条例等新实施法规宣传,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学法用法水平。联合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及《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命名管理办法》,规范“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提升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全面开展本市74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对120余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重点整改,实现对各区实地督导全覆盖。有序推进“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命名门头沟区龙泉镇城子村等211 个村和东城区建国门街道赵家楼社区等 83 个社区为“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加快本市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培育,全市共培育9000余名“法律明白人”,覆盖全部3800余个行政村,提前实现“每个村至少一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三)深化律师工作。会同检法机关和市律师协会,制定了《关于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规范法官和律师职业行为 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措施(试行)》《关于健全检律会商协作机制 进一步规范检察官和律师执业行为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及《关于对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加强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对《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市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推动律师监管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与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联合制定了《关于落实万所联万会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由92名律师组成北京队和2700余名律师组成16个区队,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做好涉外人才储备,95家律师事务所的263名律师加入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入库律师突破千人,目前已有35家律师事务所通过直投、联营、合作、联盟等方式设立了290个境外分支机构。
(四)深化公证执业理念。对公证执业理念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公证机构公益属性的法律定位,明确公证制度“政治、政法、国家”三大属性,明确公证姓“公”的“公益、公权、公正、公信”四层涵义,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公证行业宣传教育体系。大力开展“公证服务周末不打烊”、“集中办理遗嘱公证服务周”、增加“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至180项、核减申请公证事项材料清单、实现有关公证事项“一网通办”、完成部分公证事项“跨省通办”、持续减负降税等举措,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五、深化司法行政领域改革
(一)着力抓好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制定下发《关于健全完善司法行政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的实施细则》《2021年司法行政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重点任务清单》,提出建立完善党的绝对领导的监督体系、建立完善刑事执行和戒毒制约监督体系、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制约监督体系、建立完善行业行政管理监督体系、建立完善促进司法公正制约监督体系及建立完善多元社会监督体系六方面27项工作任务。研究出台《北京市司法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线索核查移送工作规范(试行)》《北京市司法局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
(二)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市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健全检律会商协作机制 进一步规范检察官和律师执业行为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构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新时代检律协作关系。加快推进律师远程会见中心建设,着力提升律师会见效率,解决“会见难”问题。启动律师业务智能工作平台与市高院网上诉讼服务系统对接项目建设,努力为律师参与诉讼活动提供更多便捷。推动诉调对接机制向基层延伸,印发《深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加强诉源治理工作任务清单》,与市高院研究推进《关于深化“诉调对接”机制 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开展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承接法院立案前委派调解试点工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信息系统与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系统对接、行政调解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网上司法确认等机制建设,进一步畅通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渠道。
(三)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动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名义印发《北京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切实做好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会同市委编办研究制定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设置、编制调配方案,明确增加行政复议处室、增加编制的数量,指导推动各区制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方案。目前,我市行政复议改革总体框架明确,正进入具体实施阶段。举办“北京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建构”研讨会,聚焦相对集中复议体制改革、创新复议组织形式、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权威性等重点方向,积极探索“北京模式”。
(四)努力推进仲裁体制机制改革。落实蔡奇书记指示要求和市委政法委仲裁改革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细化《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方案(送审稿)》,对标“两区”建设法律保障需求,确保《方案》在“提升服务能力,体现国际水平,为全球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更具针对性和可行性。推进国际仲裁中心建设,与市发改委共同发布《北京市关于改革优化法律服务业发展环境若干措施》,提出六方面措施,为境外仲裁机构落地提供政策支持。加强与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沟通联系,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仲裁与替代性争议解决中心代表就来京设立业务机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主动推介引入境外仲裁机构的政策,积极争取更多国际知名仲裁机构落地自贸试验区。
(五)稳妥有序推进监所布局“大尺度”调整。按照市委专班会议部署要求,形成“小窗口+大基地”监所布局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稳步推进全市监所布局调整和清河新区建设,为首都经济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六)深入研究推进司法所体制改革。围绕全市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新形势,开展全市司法所“大调研、大走访”活动,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 切实提升首都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的指导意见》,积极促进司法所规范履职、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司法所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工作水平,将司法所真正建设成为基层政府法治建设的基础平台、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窗口。
(七)大力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高标准做好OA系统改造,完成政务外网290台计算机终端的安装调试、4个系统的迁移改造、16个业务系统的终端适配等工作。统筹全系统科技创新支撑平安北京建设,推进“长安链”在监狱刑罚执行、行政执法监督等司法行政领域的应用实践。加快推进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三期)建设,已完成项目招标,组织开发行政检查移动办案系统、执法数据共享查询系统和电子印章签章管理等功能。统筹推进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息化项目、行政审批系统、法律职业资格统一考试管理平台、网站整合和集约化项目等项目建设,推进业务系统深入应用,赋能业务发展。
六、不断强化内部管理
(一)切实做好预算管理。2021年度,无财政预算评审项目;对“行政应诉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成本绩效分析,市财政局考核结果为优秀;“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参加了财政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评估结论为“支持”。部门结转结余率为3.15%,2020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评价中“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指标得分为80%,低于市级平均差异率;两项指标均已达标。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问题;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已落实中央及我市制定出台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监督检查未发现问题,无追回有关财政资金、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处罚;部门预决算在法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完整、细化、真实公开部门决算报告及报表数据,财政监督检查部门预决算公开方面未发现问题。
(二)认真做好“接诉即办”工作。积极健全完善群众司法行政诉求快速响应机制,依据时限要求督促及时高效、高质回复派件,安排专人负责沟通反馈回访。协同联动,形成系统内外多部门“协同共治、共同参与、各显其能、合力解决”的工作格局。发挥行政立法审查职能,参与制定了《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全年响应率97.75%,解决率98.48%,满意率97.19%,7个月并列全市第一。
(三)深入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从受理、办理、答复、送达等信访基础业务环节入手,确保信访事项受理及时、分类处理准确、办理程序规范。全年共受理来信3000余件次,接待来访100余人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规定时限内向信访人进行答复。实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强化督促检查工作。修订了《北京市司法局督促检查工作办法》,切实加强全局重点任务和绩效考核督办工作。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工作任务、民生实事项目以及市局党委重要工作部署逐一明确任务,制定月度工作清单并积极跟踪督办;对于转办的上级领导批示、决策要求以及接诉即办及满意度调查待整改事项,及时制发督办单督促落实,年内共制发督查通知单129份、督办专报13期。
(五)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规定设置了机构职责、部门动态等栏目;修改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增加了依申请公开收费的相关内容;编撰了《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托门户网站对《关于对《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公开征求意见。对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中涉及我局的事项完成情况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依申请公开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对于依申请公开内容相对简单清晰的,且不影响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开展简易程序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0余件,均依法进行处理。对《市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等7个老百姓关注的政策文件及时对外发布,同步采用一问一答形式,对相关制度出台的背景、意义和影响进行政策解读,尤其是对《市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采用“一图读懂”的图表形式进行详细阐述,使广大民众了解市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对门户网站页面整体版式进行调整,增删“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专栏等7个栏目;恢复“我为政府网站找错”专栏入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调整互动组件类别,问题咨询板块新增6个类别。修改政策法规栏目模板,文章头部添加详细标注。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规范,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保留2个微信公众号:京司观澜、北京掌上12348;1个微博账号:北京司法。
(六)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做好常态下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工作,成立疫情防控维稳总指挥部,下设6个分指挥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严格落实人员进出京管理规定,抓好应急预案的落实。坚决落实上级防疫工作部署,积极落实“三防”“四早”“九严格”防控措施,动态调整监所勤务模式,细化防疫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实现了“零感染”“零疫情”。
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健全常态化政治理论武装机制。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制定实施2021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并参加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82次、专题研讨11次、专题讲座24次、参观见学3次,党委会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等14次。制定实施2021年政治轮训计划,坚持全员普遍教育培训,突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这个重点,常态化推进落实。
(二)强化党的领导制度机制建设。制定《中共北京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市委“实施办法”的若干措施》,从10个方面明确了若干举措。制定了《中共北京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对监狱(戒毒)工作领导的意见》,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和部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修订市局党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厘清与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事项的界限,更好发挥党委的领导决策和保障实施作用。
(三)规范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系统党建工作要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支部书记述职、干部考核、纪委节前监督检查内容,压实各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听取二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汇报,强化集中统一领导。统筹做好预判预警预案,召开4次季度分析研判会议,形成12期月度分析报告,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研判和预防。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安排,印发全系统党建工作要点,对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进行部署。积极配合市委巡视“回头看”,认真梳理总结上次巡视以来市司法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深入查摆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与常治长效相结合,认真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方案,确定181项整改措施,切实推进巡视整改走实走深取得实效。
(五)完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印发系统党建工作年度要点,细化任务分工,修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发挥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作用,加强对年度要点和重点任务的协调督办。规范开展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评,促进党建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定期开展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季度述职、市局党委书记现场点评工作,有力传导基层党建责任压力。部署开展市局领导党建联系点工作,发挥领导干部抓党建示范带动作用。部署开展市局领导联系新阶层代表人士工作,向市委“两新”工委推荐的4个律师行业党委全部入选“党建强、发展强”工作典型。德恒律师事务所党委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接见。
北京市司法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