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是民生所盼、发展之基。
维护社会稳定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2021年,广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破坏社会治安犯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为凝心聚力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敢于担当 劲风浩荡扫黑恶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出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2021年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开局之年,广西法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做好扫黑除恶“后半篇文章”。
2021年12月21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黄海龙担任审判长,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上诉人刘某抢劫致人死亡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对刘某的死缓判决。
群雁齐飞,头雁领航。广西各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法院“一把手”承担起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院领导和审判执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履行扫黑除恶斗争主管责任,承办涉黑恶案件的合议庭、审判执行团队承担扫黑除恶斗争直接责任,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持续开展。
在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广西法院充分发挥科技和大数据的司法辅助功能,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通过线上+线下、“云审判”等新型审判方式,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52件703人,判处涉案财物及财产刑价值28.89亿元,依法处置执行15.33亿元,到位金额是前3年总数的4.48倍。
依法严惩 剑胆琴心护平安
亮法治利剑,护百姓安宁。
2021年12月15日,平安中国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获“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殊荣。
平安建设的“瓷器活”,必须有行之有效的“金刚钻”。广西法院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依法严惩间谍窃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宣扬恐怖主义等犯罪,严密防范暴力恐怖风险,确保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2021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宾阳县人民法院联合开展“零容忍、严打击、守国门”普法直播专场活动,全程直播23名被告人妨害国境管理犯罪案件的庭审、宣判过程,起到强大震慑作用。
坚决守护疫情防控“南大门”,是广西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2021年,广西法院依法从重从快审理“带疫偷渡”等妨害国(边)境管理及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761件2153人,严惩“蛇头”和运送者64人。
过去一年,广西法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高压态势,依法审结涉毒犯罪案件5019件7556人。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依法从严审结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431件3575人。同时,扎实开展排查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专项行动和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评查化解工作,办理信访积案1133件。去年第三季度,广西群众安全感达98.26%,扫黑除恶斗争成效调查满意度97.13%,对政法队伍执法满意度达92.62%。
扎根群众 根深叶茂显真情
秤砣虽小压千金,法庭虽小连万家。一年来,广西法院聚焦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大胆探索创新、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
在南宁,西乡塘区法院在坛洛镇上正村建立“云享法庭”,设立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联动化解中心,创新升级灵活就业人员劳务报酬纠纷快速调处合作机制;
在柳州,鱼峰区法院与镇政府联合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在桂林,大圩人民法庭推动建立大圩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并派员进驻,实现群众矛盾化解“最多跑一地”;
在隆林,德峨人民法庭登林巡回法庭揭牌仪式当天,就开庭审理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
自贸区巡回法庭、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巡回法庭)、国门边境人民法庭……结合边疆民族地区特色,广西法院全力构建既有村镇综合性便民法庭,又有金融、家事、旅游、边贸、生态环境等一批特色人民法庭,推广巡回法庭、圩日法庭、车载法庭等审判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快捷、专业的司法服务。一年来,全区人民法庭审结案件10.6948万件,调解或撤诉结案4.4619万件,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