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里面的巷道硬化工程明明是政府出钱,为啥村里面还要收我们钱?”前不久,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委巡察组下沉马元村巡察时,有村民拿着手机拍下的“马元屯巷道硬化公示牌”照片向巡察组反映,公示牌上显示该工程属“财政全额拨付”,但村里却向每人收了15元的筹资款。
县委巡察组很快将问题线索转给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并立即找到马元村党支部书记雷某谈话。
“马元屯巷道硬化工程是2015年申报的,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筹资标准,人均集资15元,款项全都交到镇财政所了。”雷某称,当时申请报告和筹资款都一起上交了。
“我们只收到马元屯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纸质报告,从未收到过筹资款,你们可以去县财政局查询。”在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的说法却与雷某的说辞截然相反。
核查组随即在县财政局系统中查询到,马元屯巷道硬化工程申报至县一级后,被列入统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项目,由财政全额拨付,于2017年年中竣工使用,并未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没有使用群众筹资款。
筹资款到底交到哪里去了?证据面前,雷某不得不向核查组坦白交代问题。
原来,2015年10月,马元村马元屯要开展巷道硬化工程,经申报初步确定该项目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需马元屯群众人均集资15元,差额部分由财政部门支出,全屯实收47户200人3000元,所得资金由雷某暂时保管。
该项目于2017年年初竣工,最终确定为财政全额拨付,并未使用群众自筹资金。雷某却没有及时将群众自筹资金退还群众,而是用于个人日常开支。最终,雷某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也被追缴。(通讯员夏辉伟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