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由福建省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和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联合主办的“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班”正式开班。省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出席并作开班动员。
此次培训班以视频方式进行,为期2.5天,旨在推进省管企业纪检监察业务高质量发展。培训内容涵盖条例总体解读、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案件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案件审理工作等方面。
开班式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培训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更加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要坚守职责担当,积极践行《条例》,既保持学习,带头推动监察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又主动担当,把《条例》的要求落实落细,精准开展监督工作,同时以法治精神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要集中精力学习,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要利用好此次机会,专心学习,深入思考,理论联系实际,为依纪监督、依法监察打下坚实的基础。
20家在榕省管企业集团本部13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此次培训。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广电网络集团、兴业证券、华福证券在省国资委主会场参训,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设置培训分会场。(省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