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与法官违纪违法行为相衔接的员额退出适用政策,全面强化法官队伍监督管理,促进法官依法公正廉洁司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法官违纪违法退额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退额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退额规定》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积极回应司法实践需求,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常治长效的重要举措,对完善法官惩戒制度体系,促进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官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退额规定》严格落实中央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院管理,以维护司法审判的权威性和廉洁性为核心,统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完善健全法官违纪违法与员额退出衔接机制。《退额规定》坚持于法有据,注重与《公务员法》《法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国家法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等党内法规及相关组织人事政策保持协调衔接,确保制度规则内在统一。《退额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各地法院集中反映的违纪违法情形复杂、员额退出标准不一等实际问题,采用处分结果为主要标准,适当考虑违纪违法的原因和情形,综合确定应当适用的员额退出政策,同时赋予地方法院一定的自主权。《退额规定》坚持宽严相济,将对法官严重违纪违法的坚决清理退出员额,对法官在一定期限内再次违纪违法的从严明确退额后果,同时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区分不同退额情形给予部分法官知非改过、再次入额的机会,树立严管厚爱的政策导向。《退额规定》坚持务实管用,明确员额退出的报批程序、复核程序,并对法官退额后应当采取的后续措施作出规定,增强了退额政策的可操作性。
此外,《退额规定》还对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及地方法院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提出要求。(张磊 郝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