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宣称销售的笔记本电脑“可选win 10专业版或家庭版”安装,实际上win 10专业版操作系统当时还未上市无法选装,购买后才得知此事的买家将卖家诉至法院。近日,某电脑品牌网络店铺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被北京四中院认定构成消费欺诈,判决退一赔三。
买家徐女士在某电脑品牌网店内购买了一款笔记本电脑,实际支付23989元,到货后发现,这款电脑在介绍页面宣称可以选装的一个操作系统当时并未上市。
徐女士提供网购截图商品详情及详情底部分别显示“可选Windows 10专业版或Windows 10家庭中文版系统。Windows 10专业版系统已预装正版Of⁃fice 365试用版。Windows 10家庭中文版系统已预装正版Office家庭和学生版”“可选Windows 10家庭中文版或Win⁃dows 10专业版操作系统,正版Office家庭和学生版注册激活后可永久使用”。
徐女士询问客服,什么叫“可选”,客服表示“还未上市,不支持选配”。某科技公司表示涉案商品的宣传内容系由厂家提供,专业版的操作系统在徐女士购买时确未上市。徐女士认为商家是欺诈、虚假宣传。
某科技公司认为,涉案商品在宣传页面标注了商品的操作系统为Windows 10家庭中文版,且电脑显卡参数亦显示为Inter UHD Graphics Windows10 家庭版,买家徐女士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理性消费者,其对购买的商品的主要配置及参数已有基本的合理判断,在下单购买时已经行使了对所购产品的选择权,且已收到了参数配置完全一样的商品,因此不存在欺诈,没有诱导消费者购买。
北京四中院经审理认为,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民事行为。某科技公司在商品页面宣称涉案商品可选装两个版本的操作系统,而实际上,其中的专业版操作系统当时尚未上市无法选装。作为专业的销售者,某科技公司应当知晓。操作系统是消费者选购笔记本电脑的重要考量因素,某科技公司对实际未上市的操作系统宣称可选装,导致徐女士作出购买决定,其行为构成消费欺诈,某科技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北京四中院二审判决某科技公司退还徐女士购物款并支付三倍赔偿款共计95544.80元。
法官说法:
近年来,涉电子产品虚假宣传案件频发,商品销售页面说明和实物不符,高配变低配、外观不一致、承诺不兑现等问题时有发生。倘若消费者不对到手产品进行仔细检查,可能导致实际利益已经受损却仍不知情。
对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若消费者发现实物与宣传不符,可据此要求赔偿。
由于电子产品本身的特点,并非所有消费者均能清楚了解产品的性能、配置、功能等,且多数专业的电子产品价格较高,为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官建议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时,除了仔细阅读销售页面的说明外,还应与销售方的客服人员进行详细的沟通并保留沟通记录。此外,销售者也要严格审核页面宣传内容,并对消费者尽到释明义务、提示义务,降低因虚假陈述产生的涉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