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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中院部署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2-01-22 来源: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日前,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最高人民法院及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相关要求,安排部署两级法院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会上,各业务部门结合本职工作就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畅谈真知灼见,院领导、审委会专职委员结合朝阳地区工作实际、改革的方向和重点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为朝阳两级法院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职能定位改革工作提供保障。会议强调,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是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朝阳法院被确定为试点示范法院之一,是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对朝阳法院全面优化审判职能、提升司法效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具有重大实践意义。

  会议强调,作为试点示范法院,要按照上级法院规定抓落实、按照原则抓创新、围绕层级抓分工,要牢牢把握“两个核心、四项主要内容、六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两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努力让司法更加亲民、诉讼更加便民、改革更加惠民。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认识,深刻领会改革试点的重大意义,两级法院党组要立刻成立改革试点工作专班,明确主体责任,举全市法院之力强化推动改革试点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加强统筹协调,全面确保改革试点有序推进,要将改革试点工作与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繁简分流、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融为一体,要与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的实施统筹推进,要大胆创新、真抓实干,注重经验总结,及时规范提升,推动改革试点取得成效;要做好宣传解读,全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做好改革试点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知晓度,为改革试点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组织由律师代表和社会各界参加的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律师代表和社会各界声音,为改革试点保驾护航。同时,要将成熟的经验及时向上级法院报送,力争为改革试点蹚出新路,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朝阳经验。

  


原文链接:http://l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1/id/64965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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