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近期循化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合并解决两起纷争,最大限度减少了群众的诉累,有效消除了潜在矛盾隐患。
年末岁至,循化县法院立案庭收到朱某某与韩某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经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均表示同意调解,遂及时登记该案移送至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得知韩某某欠朱某某装修房屋款20000元,不履行缘由系朱某某另装修韩某某及韩某某1和韩某某2兄弟三人共同投资的饭店因涉及到县城规划拆除,导致饭店装饰工程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部履行而中途停工。为此双方为投资金额和工程量的完成意见分歧而引起纷争,导致矛盾激化。韩某某认为朱某某只完成了合同中130000元工程量中的80000元,应该退还50000元;朱某某则认为已完成130000元工程量且多支付30000元,并有材料、人工工资记录为据。韩某某提出若要解决20000元欠款事宜需同时对该饭店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同调处一并解决。朱某某亦表示同意。人民调解员掌握双方当事人调解意向,合理确定易于被双方接受的调解方案。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共识,韩某某一次性偿还朱某某装饰装修款3000元,合并解决两起纷争,并当场履行。
此次矛盾纠纷的化解,充分展现了循化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诉前调解中心工作人员把学习党史教育践行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上,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