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一年多来,党组织始终没有对我另眼相看,不仅定期开展回访教育,在思想上帮助我调整心态校准偏差,还安排我到重点村担任第一书记,让我肩上有担干事创业,现在的我已经找回了往日的那份自信和拼劲。”黄山市屯溪区一名受处理处分干部洪某在区纪委暖心回访时表示,是党组织的不离不弃,让他重新找到了状态,重拾了自信。这是该区深入学习《干部新状态系列谈》系列文章、激励“跌倒”干部担当作为的一个生动缩影。
为扎实做好“暖心回访”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黄山市屯溪区纪委监委制定《暖心回访工作实施办法》,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贯穿始终,把握审理谈话、宣布、执行处分决定和处分期满等各个环节,创新工作方式,以全区综合考核为有效抓手统筹开展暖心回访。
“通过一人一策的方式,根据每个受处理处分对象的不同特点,针对性开展回访,一方面体现了组织的精准关怀,同时也让干部进一步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区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介绍,方某因失职渎职受到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起初其认为自己是工作疏忽没有以权谋私却背了重处分,情绪低落。区纪委走访方某所在单位时了解到方某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立即制定专门回访方案,勉励其放下思想包袱,同时向有关部门推荐其发挥优势参与棚改工作。“令人欣慰的事,方某抽调参与棚改工作表现出色,在棚改攻坚工作中起早贪黑,为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与此同时,屯溪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联合组织部门与受处理处分对象面对面谈心谈话,明确受处理处分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负责做好受处理处分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在宣布处分决定后开展教育谈话,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情况;按照“谁处分谁回访”原则,明确区纪委、镇(街道)纪(工)委和主管部门工作职责,将回访情况如实反馈至组织人事部门和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为恢复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评定年终考核、开展民主评议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提供参考依据。
“受处分后,组织不但没有嫌弃和抛弃我,反而多次对我进行回访教育,鼓励我重新振作,今后我将恪守党纪国法,坚决不逾红线底线,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再创佳绩。” 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桂某,因工作表现突出获得组织肯定,在处分影响期满后区委将其调整至重要岗位进一步使用。
“2019年以来,屯溪区已有十多名受处理处分干部影响期满后获提拔或进一步使用。”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暖心回访掌握受处理处分干部的思想动态与实绩表现,并对受处理处分干部在处分影响期满考察使用时予以客观评价,积极将表现优秀的干部向组织部门推荐使用,释放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强烈信号。(黄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