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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22年春节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黑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联合决定,在原有禁行基础上,2022年1月31日0时至2月6日24时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品运输车辆) 在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供油供气或其他应急保障类危险品车辆,经申请并批准后可在白天时段就近驶入和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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