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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我省高速公路电子眼恢复启动

发布时间:2022-02-20 来源: 黑龙江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黑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

  关于公布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因高管局辖区内京哈(G1)、哈尔滨绕城(G1001)、绥满(G10)高速等高速公路施工改造,导致道路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暂时停用。为强化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黑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22年1月24日起,对道路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恢复使用予以公示5日,于2022年1月29日起对超速行驶、违法停车、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驾车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骑轧分道线行驶以及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抓拍摄录,高速交警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驾车出行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现公告如下:


  具体内容附表。

黑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

  

  2022年1月23日

  

  附表:(点击可查看大图)

  


原文链接:http://www.hljga.gov.cn/zhuzhan/mrtx/20220125/70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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