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2月14日,天长法院执行法官遇到一位陷入信用危机的被执行人张某,主动前来给付了剩余执行款5.3万元,重拾诚信。
2012年10月、2014年3月,张某以需周转资金为由,向陆某借款,并约定利息并出具借条。期间,陆续还本息6万元,尚欠10.3万元。陆某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获得胜诉支持。判决书生效后,张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2019年6月,陆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张某送达财产报告令、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敦促其还款。张某由于资金周转紧张,未能履约,但态度诚恳,主动与陆某协商,表示愿意还款,希望分期给付。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两期还清。其后,张某按期给付了第一期款项。当日,第二次还款期限届至,张某迟迟没有还款意向,执行法官主动联系张某,告知若不按期还款,将会纳入失信人名单。张某见状慌了神,连忙答应还款,主动兑现了还款承诺。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