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2月14日,铜陵中院召开2021年度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市中院院领导、各部门正副职、机关党委委员和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述职采取口头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方式进行,院机关党委书记石之甫和机关第三党支部书记王定泉、第四党支部书记王克启、第七党支部书记洪伟同志依次进行现场述职,其余4名支部书记作书面述职。
述职会上,5位机关党组织书记分别围绕抓党建具体职责、党组织建设的特色亮点、存在不足和下一步打算等方面进行口头述职。与会人员对每位机关党组织书记进行了现场评议,评议结果纳入机关党组织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近年来,铜陵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机关党组织年度考核工作,把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通过以“述”明责、以“评”促改、以“议”增效,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增强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强化对阵地建设、品牌建设、日常组织生活和台账资料等检查考核力度,把对党支部考核结果充分运用到年度绩效考核中,全力推动市中院党建工作标准更高、成效更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法院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