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有力、有理、有情的执行,历时多年的纠纷终于有了圆满的结果。”日前,申请执行人谢某送上锦旗后,握着上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林建才的手,激动地说道。
申请执行人谢某与被执行人邱某等人系同村村民,双方因多次经济往来而形成借款达62万余元的借贷关系。邱某等人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谢某于2018年8月向上杭法院提起诉讼,上杭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该案经二审、再审仍维持一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邱某等人仍未按生效判决确定的时间归还本息,谢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1年6月,申请执行人谢某向该院申请恢复执行,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邱某的居住地进行实地调查财产线索、核实财产情况。在依法采取各项强制执行措施的同时,执行干警也力争以柔性司法促解纷,多次上门入户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主张被执行人相互“背靠背”“手拉手”,不厌其烦地以情理法交融方式进行思想疏导,舒缓被执行人抵触心理。最终,经承办法官积极调解,被执行人的态度从初次上门时的激愤抗拒逐渐转变为平和释然。
“法官,我和申请人已经初步达成了和解,能不能约个时间,我们双方一起到法院来处理结案?”被执行人邱某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
近日,在承办法官的协调下,被执行人现场归还部分借款,双方订立和解协议,即由邱某等人按分期给付方式归还谢某剩余借款。邻里双方握手言和。“我们本来就是同村又是同庚,感谢法院,不仅解决了我们的经济纠纷,也拆除了多年来隔在两家人之间的‘心墙’。”谢某感激地说。至此,一桩邻里之间历时3年有余的借贷纠纷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