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0日,民和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冉某某涉嫌受贿一案。为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筑牢全县公职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从思想上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到庭参加旁听,县法院党组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干警代表参加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3月至2016年3月期间,被告人冉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在订购图书教材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款共计205637.7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冉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身边的违法犯罪反面典型案例是最好的“衣冠镜”,也是最强的“清醒剂”。此次庭审旁听向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再次敲响了警钟,公职人员一定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