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纪委监委将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陈思贤的有关问题线索,指定临沂市纪委监委管辖。经山东省委批准,临沂市纪委监委对陈思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思贤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调整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失守廉洁底线,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执法犯法,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以案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诉讼及执行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思贤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思贤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