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龙岩市纪委监委收到市委组织部征求5批932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换届提名初步人选的党风廉政意见函。经逐一筛查比对,召集相关室部对其中问题线索复杂的相关重点人员进行会商研判,对7名行贿人员及3名涉及问题线索正在核查的人员,提出建议不宜提名的意见。
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把好选人用人关,龙岩市纪委监委相继制定出台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指导口径,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受理权限关、基础数据关、廉政初审关、汇总复审关、会商终审关等“五道关口”,筑牢干部选拔任用“防火墙”。
“换届期间干部调整量大、时间集中,明确受理权限、摸清基础数据显得尤为重要。”龙岩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换届工作的总体安排,在换届工作启动前先行开展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集中清理排查,并明确组织部门“一个口”牵头受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审慎提出意见,确保数据准、底数清、情况明、效率高。
明确要求挂钩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扛起党风廉政审核责任,主动向信访室了解尚未移交的信访举报情况,听取联系地区和相关派驻(出)机构、巡察机构的意见,综合分析研判后提出初审意见送组织部门汇总复审。对重要审核事项或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形成明确意见的审核事项,召开集体会商研判会议研究后报主要领导审定。
“坚持审慎精准和及时高效相结合,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同时准确稳妥把握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为公与徇私、主观与客观界限。”龙岩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换届以来,龙岩市纪委监委共办理55批1966人次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召开3次集体会商研判会议,对2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对145名处理处分影响期满做出实绩的干部审慎提出不影响使用意见。(龙岩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