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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迹相似的领款条

发布时间:2022-02-20 来源: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把集体决策当挡箭牌,以为这样就能蒙混过关,没想到最后还是被组织发现了,对我进行纪律处分不冤!”近日,收到处分决定书后,江西省安义县鼎湖镇前溪村村委会原主任刘某追悔莫及。

  到底是什么事让刘某如此后悔?这事还得从此前安义县开展的一次常规巡察说起。

  此前,安义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前溪村开展巡察。工作人员在查阅该村村级财务账目时,发现4张金额22万元的土地资源补偿款领款条。

  这么大的金额,领款条又是由各村民小组长手写,关键是字迹如此的相似,其中会不会存在什么问题?带着这一疑问,巡察组兵分两路,一路人员单独约谈相关村小组党员和村民小组长,另一路深入查阅村里提供的各类记账凭证及相关票据。

  “我们通过个别访谈、查阅账目,发现4名领款人均否认领款条是本人所写,也表示未拿到有关款项。”第二巡察组胡组长说。

  事关群众利益,必须深挖彻查。他们随即将这一问题线索移交安义县纪委监委办理。调查组首先找到村报账员了解相关情况。

  “我只负责报账,其他的不管,具体钱用到哪里我也不知道。”面对调查人员,报账员说完后,又小声嘀咕了一句:“好像刘主任知道土地补偿款这事。”

  调查人员随即把焦点对准了刘某。“都是5年前的事了,我哪还记得这么清……这钱都发给村民小组长了,找他们去问问。”对此,刘某不仅一口否认,还给调查人员打起太极。

  调查组随后又调取大量财务资料,并深入群众进行谈话了解,在掌握大量事实证据后,他们第二次找刘某进行谈话。

  “领款条是我找人以村民小组长的名义写的,写完之后就召集村干部开会,让他们作为见证人在领款条上签字报销……主要是用来偿还村委烟酒等日常开支欠账……”在铁一般的事实和确凿的证据面前,刘某无从狡辩。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后,他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认伙同其他干部虚套村集体资金的事实。

  原来,2014年至2018年,前溪村“两委”干部违规吃请、公款买烟酒等导致大量欠账未还,为还清欠账,他们动起歪脑筋,通过虚假“白条”、重复列支工程等方式套取资金,22万元的假领款条就藏在其中。

  最终,根据调查结果,安义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前溪村村委会原主任刘某、村委原委员高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村党总支原委员袁某、村委会原聘干熊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违纪款项被追缴。

  针对此起案件暴露出的农村资金监管不严、村级权力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安义县纪委监委向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加强对镇村财务使用的规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严防此类问题发生。(刘静婷 邹小云)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xcjy/sdbd/202201/t20220130_996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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