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成立以来,陕西省司法厅立足法律服务保障,积极开展涉外法律服务改革创新工作,有力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强顶层设计,着力推进规范发展。一是积极推动《陕西律师条例》立法工作。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目前,《条例》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对《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发方案》《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等4件政策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三是落实《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陕西实行合伙联营实施办法》要求,成立我省首家香港陕西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永嘉信周启邦(西安)联营律师事务所。四是与省知识产权局联合成立陕西省“一带一路”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协作体,依托“三个中心”开展工作。
二、加强机构建设,有效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实。一是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2020年成立以来,已推动国内著名律师事务所、陕西自贸区仲裁院、西北首家西安知识产权法庭和最高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等17家法律服务机构入驻港务区。二是推动在西咸新区建立了陕西省西咸新区(自贸区)法律服务创新产业园。内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目前法律超市、“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创新中心运行良好,广受好评,在公共法律服务创新发展上取得初步成效。
三、加强队伍建设,有力提升涉外法律能力水平。一是联合省高院印发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各级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协会和各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初步建立了诉讼和非诉讼相互对接、补充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建立了律师、司法鉴定、公证、仲裁、调解等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纠纷解决机制。二是推动建立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所需的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印发了《支持中国律师“走出去”服务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大局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支持中国律师“走出去”服务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大局、推动重大涉外经贸活动聘请中国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三是2021年3月,省司法厅推荐并经司法部确定,陕西永嘉信等6家律师事务所为我省涉外律师培养机构。四是向“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推荐“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中心负责人选,组建了工作机构。
四、加强互动交流,打造立足陕西、面向西部、辐射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法治创新聚集区和法律服务高地。一是2021年3月28日,举办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系列论坛,凝聚业界共识,积极助力“一带一路”法治建设。二是4月23日,举办了2021年“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合论坛,对接引进国内外仲裁、调解一站式新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司法调解平台。三是4月28日,举办了“新时代涉外仲裁人才培养”论坛,积极就涉外人才培养进行研讨交流。四是5月18日,在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举办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圆桌会议暨后疫情时代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保障研讨会。五是10月18日,在西安举办欧亚经济论坛法律服务分论坛,有效加强了陕西涉外法律服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是探索国际法律服务合作新路径的具体举措。六是12月1日,举办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三个中心”运行一周年系列活动,总结经验,创新措施,不断推进示范区建设和涉外法律服务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