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鲁山县文明办的工作安排,为推动文明实践活动深入开展,3月1日,鲁山县法院组织干警在机关外开展“学文明条例”文明实践主题日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条幅、设置宣传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向群众讲解《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内容,教育引导群众养成文明习惯,树立文明风尚。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页100余份,推动《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入脑入心,达到了提倡文明行为、弘扬社会公德的目的。下一步,鲁山县法院将持续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让文明之光照亮新征程,为构建文明鲁山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