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辽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2022年第一次审判质效“面对面”评议会,持续向全省法院释放今年狠抓审判质效的强烈信号。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到会并讲话。郑青强调,要通过审判质效“面对面”,推动形成三级法院一体抓审判质效合力,以优异的审判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上,辽宁高院院领导和大连中院、阜新中院、朝阳中院、盘锦中院等4家中院院长面对面查找审判质效问题。据了解,4家中院均有很多工作亮点,但评议重在讲问题,他们抓住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坚持刀刃向内,分析原因透彻,整改措施务实。
针对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司法公开和审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省法院各分管院领导结合分管条线工作认真研判、深入点评、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深入开展审判质效“面对面”的重要意义。深入推进审判质效“面对面”是上级法院依法履行监督指导职责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初始案件质量的必然选择,是适应改革需要、完善审级职能定位的应有之义。
围绕4家中院在审判质效中的短板和不足,会议从4个方面提出改进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病灶,剖析原因,精准施治;抓住重点,把提升基层法院初始案件质量作为重点工作,强化举措,攻坚克难,久久为功;系统化推进,向队伍建设要质效、向管理要质效、向改革要质效、向信息化要质效;强化品牌引领,推出领军人才,打造精品案件,形成理论成果,创造先进经验。在完善审判质效“面对面”机制方面,要加强协同性,提高针对性,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在分析研判的内容、次数、范围和方式等方面全面深化拓展。
会议强调,要着力打造审判质效“面对面”升级版。完善参加审判质效“面对面”法院的确定机制、评议机制、会议机制和整改机制。省法院要深刻认识在审判质效方面的责任和问题,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日常督导,深入推进审判质效“面对面”取得新成效。
据了解,2021年,辽宁高院以司法大数据为依托,坚持一体化、精细化、闭环管理,创新建立审判质效“面对面”机制,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深度挖掘数据资源,查找影响审判质效深层次问题,上下级法院一体研究整改举措,跟进督导管理。在省法院的带动下,全省法院开展18场审判质效“面对面”,点对点查找问题、务实整改,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推动审判质效贯通式提升。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35万余件,同比上升22.75%,案件压力空前,但主要审判质效指标稳中向好,审判质效“面对面”作用初步显现。
辽宁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牛克乾主持会议。辽宁高院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4家被评议中院院长、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