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我自愿配合法院执行,清偿所有债务……”近日,霍邱县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张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拘留后,张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并作出如上承诺,当场偿还8万元,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2021年张某因投资泰塔币周转需要,向安某借款共计84100元,经过多次催要,张某仅还款5600元。该起纠纷经法院裁判后,张某一直未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张某联系,张某却百般推脱,躲避责任,拒不履行。多次协调无果后,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在合肥某工地将张某拘传至法院。鉴于张某消极的履行态度,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次日,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张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并偿还了全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