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玛沁县法院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洛某某申请执行与阿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调解书生效后,申请人洛某某多次催促被执行人阿某某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阿某某一直推脱不肯履行。无奈之下,洛某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玛沁县法院办案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阿某某一直逃避执行,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执行义务,鉴于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2022年3月1日申请人洛某某提供被执行人阿某某的住处,该院执行干警立即前往住处,将被执行人阿某某传唤至法院,对其释法明理,耐心劝说,并告知其不履行执行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并未体会到执行干警的良苦用心,仍拒不履行义务并且态度强硬,为了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对阿某某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十五日。被执行人家属看到被执行人阿某某将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十五日,情绪激动,阻碍执行干警,口出狂言,威胁执行干警,妨碍法院执行工作。经制止无效,执行法官依法将其带离现场,经过教育,冷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行为属于妨碍执行公务,法律后果重则被拘留。最后对冷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写下保证书。拘留只是手段,履行才是宗旨,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玛沁县法院将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坚决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果断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捍卫司法权威,切实增强执行威慑力,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