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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于洪区法院 蔬菜大棚里的一次开庭

发布时间:2022-03-12 来源: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马三家人民法庭联合街道在法庭辖区距离法庭较远的社区、村委会等设立了“巡回审判点”,使诉讼服务做到无盲点,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日前,马三家人民法庭负责人赵萍带着一摞卷宗,和助理、书记员一起到光辉街道东老边村原告家的蔬菜大棚,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

  国徽、横幅、桌牌、一张桌子和几把蓝色塑料凳,办案人员与原、被告各就各位,一个“五脏俱全”的法庭在蔬菜大棚里就搭建完成。法官在自家附近开庭审判,吸引了不少在原告家附近经营大棚的村民前来旁听。

  原告周某是东老边村村民,为了增加收入,周某承包了几个蔬菜大棚,前几年经营不错,生活也得到了改善。但从去年开始,周某就有了烦心事——4年前,被告李某在距周某大棚2米处种了一排杨树苗,时光荏苒,当初的小杨树现在已经长大,枝繁叶茂的大树遮挡阳光,影响了大棚内作物的生长。周某多次找到李某协商,让他移除这排树,李某不同意,无奈之下,周某把李某告上法院,要求移除树木并赔偿损失。

  庭审围绕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当事人陈述等,充分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对现场情况进行取证。外面春寒料峭,赵萍和原、被告双方一起到大棚外面对树木遮挡情况进行了查看。通过庭审以及对现场情况的了解,赵萍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通过释明法律,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促成被告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设立“巡回审判点”旨在将人民法庭“搬”到田间地头、群众家中,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司法,让法官变成老百姓家门口免费的“法律顾问”,实现纠纷的多元多层次化解,进而提高司法公信力、亲和力。

  


原文链接:http://l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5627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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