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有力地震慑、教育、惩罚了加害人,有效降低了家庭暴力的发生率。”3月8日,“三八”妇女节当天,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并介绍全省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情况。
既保护人身安全又保障基本生活
十大典型案例中,有六件涉及人身安全保护令。
沈某(女)与叶某系夫妻,育有两个子女。叶某曾多次因家庭琐事殴打沈某。2021年5月,双方再次发生矛盾,叶某对已经怀了第三胎的沈某进行威胁、恐吓,沈某在恐惧中选择离家出走。当地派出所曾对叶某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但叶某并未收敛,继续对沈某进行辱骂。不堪忍受的沈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要求叶某每月支付1500元,以保障其怀孕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浠水县人民法院根据沈某提交的证据,经过调查后作出裁定,禁止叶某对沈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叶某殴打、辱骂、威胁沈某,并要求叶某参照湖北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每月支付沈某怀孕期间的生活费用1500元。
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邵远红介绍,《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六年来,全省法院先后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81份,其中2021年度签发94份。这项制度在家庭暴力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筑起了一道“隔离墙”。
近年来,湖北各级法院通过各种举措,开辟反家庭暴力案件的诉讼绿色通道,对侵害妇女、儿童、老人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源头治理,“拐卖”“收买”一起打击
“三八”妇女节前夕,省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通知》,就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作出安排。
为铲除犯罪滋生土壤,通知提出,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拐卖”与“收买”一起打击。在遵循法定程序和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严格落实审限要求,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当庭宣判率,依法快审快判,在最短时间内形成法律威慑力。
2021年,全省法院妥善审理离婚、继承、赡养抚养等纠纷,共受理各类家事案件74997件,结案70592件,其中调解24467件,调解率34.66%;依法审结一批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组织强迫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生效判决判处重刑率39%。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表示,全省法院将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的分工协作,加强涉案地域协调和部门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