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助县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不断创新执行方式,通过送达预处罚通知书,以“惩戒预警”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为表感谢特送来锦旗,赞扬互助法院工作人员“执法为民、执行高效”。
某制冷工程公司与某屠宰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互助法院调解后作出调解书。某屠宰公司未按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某制冷工程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经送达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某屠宰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案件款130万元。为不影响某屠宰公司正常生产,执行人员以“放水养鱼”的执行策略。为防止转移、变卖财产,执行人员以活封方式查封了某屠宰公司的生产设备。在后期经多次执行,双方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某屠宰公司于2021年12月30起每月给付某制冷工程公司案件款10万元,直至全部履行清为止。该案以终结方式结案。
案件终结执行后因被执行人只给付某制冷工程公司案件款13万元,剩余案件款未按长期履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2022年1月14日互助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该案恢复执行,责令某屠宰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剩余案件款117万元,并如实申报公司财产状况,但被执行人既未履行案件款,也未按照财产报告令的要求如实申报财产。为在依法保障执行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督促其履行义务,案件承办人秉承善意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方式,依法对其开出预处罚通知书,在限定的时间履行案件款117万元,逾期,将被罚款50万元,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拘留15日。同时告知某屠宰公司,若再不履行案件款将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其涉嫌拒执罪责任。
在执行压力的震慑下,被执行人主动来法院找到案件承办人,经过案件承办人不懈努力,通过讲明相关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等, 被执行人表示会积极履行该案的案件款。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即用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亲属的奔驰小轿车抵顶案件款93万元,剩余案件款限于近期履行完毕,本案得以圆满解决。某制冷工程公司负责人收到抵顶的车辆后,专程来法院赠送锦旗一面表示感谢,并对互助法院执行工作给予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