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化隆县人民法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3月7日,在海东市庆祝“三八”妇女节大会上受到了表彰。
近年来化隆县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积极创新,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围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打造“便民化、规范化、智能化”诉讼服务中心,有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维权贡献法院智慧力量。
大力推进家事审判,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化隆法院努力延伸司法职能,持续开展多种形式活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保持高调解率的同时注重诉调对接,加大“诉源治理”力度,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在上级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家事纠纷的化解,联合公安局、司法局、妇联等部门建立反家暴机制。与妇联等单位定期召开家事审判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在家事纠纷审判、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上探索新机制,悉心构建了一个包含纠纷调处、法律帮助、心理咨询等服务的互动体系。
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化隆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家境贫困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回访帮教等服务。
助力“控辍保学”,开展巡回法庭。化隆法院按照上级院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助力“控辍保学”工作,先后多次到各乡镇开展巡回法庭,通过一件件详实的案例,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使近400余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圆梦课堂。化隆法院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省级青年文明号”“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青海省妇联评为青海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以及青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该院办理的侵害未成年人受教育权行政处罚一案于2020年5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之一。2021年3月办理的两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被青海省妇联、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公安厅、青海省司法厅五部门联合评选为青海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在今后的工作中,化隆县法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 勇于担当,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继续延伸服务、深耕细作, 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