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20年1月1日,我离开了奋战7年的执行岗位,有不舍也有忐忑。不舍的是,执行工作就像自己曾经的战场,我曾以为要在执行事业上奉献自己的一生,认为在血液里都融入了执行的思维;忐忑的是,长期从事执行工作对民事审判只是略知皮毛,有点不安,心里没底。
调岗前一个星期,新部门领导找我谈话,询问我的感受,我说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会尽快适应新岗位的工作要求,一如既往地保持办案的热情。但是,习惯了经常奔波在外的工作节奏,突然要久坐办公室有点不大适应;习惯了当事人电话不间断的节奏,一下子仿佛世界都变得安静了。执行工作涉及的具体法条不多,而初入民事审判感觉一下子各种法条、司法解释都如潮水般涌来,让我倍感压力。
对标先进,见贤思齐。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我也和其他同事一样下沉一线参与疫情防控。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雨天在路口执勤,村里一位75岁老党员的一席话:“大难当前,我是共产党员,我不上,谁上?”看他测温、检查行程卡、核对身份时一丝不苟的样子,顿时觉得自己离优秀党员的路还很长很长。冬季的雨天显得特别阴冷,但那时我心潮澎湃,感到特别温暖。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黄文娟法官“封城50天,办案50件”的事迹影响很大。在疫情肆虐,连出行都受限的情况下,她利用浙江移动微法院,足不出户办案50件,将该小程序从宁波推向了全国,蜕变成了中国移动微法院。
身边亦有鲜活的榜样。钟珍明是我们庭一名快退休的老法官,大家都亲切地称他“老钟”。老钟是“敬民调解室”的品牌创始人,我院的金字招牌“敬民”二字源于他名字“珍民”,寓意是为民服务。退休那天的下午,老钟还在为一个案件的调解倾其所能。我曾经在老钟的案台上看到他写的办案心得“耐心、红心、公心”并进行了注解。“耐心”,就是做当事人的倾听者,让他们把案件背后的故事讲出来,可能会花费的时间很长,但如果能借此架起与当事人的连心桥,调解就成功了一半了;“红心”,就是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的态度。法官不是官,是社会矛盾的调和者,是定分止争的裁判者,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要对得起“人民”二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致力于“案结事了、胜败皆服”;“公心”,就是公正司法,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和期待。一次不公正的审判会污染法治的源头,如果老百姓打官司不再相信法院了,那我们的工作就出大问题了。老钟退休了,但老钟又马上上岗了,成为了首批特邀调解员,继续在自己热爱的人民司法事业上发挥自己的光和热。
(二)
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工作近11个年头了,期间也获得过两次三等功等荣誉,但也有过遗憾和不足。去年曾萌生了做律师的念头,之所以下不了决心,是因为对人民司法工作的不舍和热爱,我告诫自己不能在冲动的时候作决定。几个月后,静下心来,发现自己对人民司法事业依然满腔热情,对关于审判执行工作的相关报道还会有强烈的条件反射,所以我决定继续坚守。
韶华易逝,初心不改。2021年迎来了建党百年的伟大时刻,重温党的百年奋斗历史,聆听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倍受鼓舞,可谓“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应对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为破解目前我院审判案件自动履行率不高的难题,我向案件当事人发出第一份督促履行民事裁定书。一是督促相关义务人按期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并告知不按期履行的不利法律后果;二是为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做好铺垫,防止调解后执行前义务人有非法隐匿、转移、处置名下财产等妨害行为而又无法处理的窘境。期待能形成长效机制,对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诉源治理、社会矛盾实质性化解有所助力。
(三)
多年的执行工作使得自己有了一定的经验。原告陈某起诉被告阮某民间借贷。电话联系被告,被告称原告系“高利贷”,其早就按法律规定还清了本息。遂向原告核实相关情况。原告矢口否认,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又到银行查询了相应的开户记录,案件真相水落石出,原告系虚假诉讼。随将原告传唤至法院,出示相关证据,在事实面前,原告承认原先确系高息出借款项。
询问被告后,被告承认当时是系“一角利”高息借款,但称原告曾系其亲密的朋友,也是从他处高息借款后转借给被告的,原告其实并未从中获利,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将相关情况汇报领导后,综合考虑原、被告之间的关系、案件事实及原告的认错态度,对原告作出了训诫处罚。原、被告均对本院的处理方式表示满意,并承诺今后定会遵纪守法,不触碰法律底线。实现了以案释法,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2年是我到民三庭工作的第3年。在新的一年里,我要时刻不忘初入法院时的理想信念,全力以赴继续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在为民司法的道路上脚踏实地、稳步前行。
(作者: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宓琼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