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安阳县人民法院干警驱车60余公里,深入林州市横水镇年逾七旬的贾老汉家中,上门为其办理了立案和委托手续。
2021年5月下旬,被告路某驾车与原告贾老汉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贾老汉头部、腿部等多处受伤。事故发生后,因赔偿数额协商未果,贾老汉决定依法维权。在自己受伤活动不便的情况下,遂委托家人向法院申请立案。
“不会网上立案,活动又不方便,走,咱用老办法上门办!”该院立案庭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团队工作人员得知此情况后,决定上门办理。3月15日一大早,干警程鹏飞、武洋等人驱车60余公里来到林州市横水镇贾老汉家中,了解其家庭状况,审核相关材料后,现场为其办理了立案和委托手续。“这真解了我的一块儿‘心病’,太谢谢你们了!”“别多想,放心,一定尽快处理好案件。”离开时,干警鼓励贾老汉好好生活,并叮嘱其亲朋要多多给与老人照顾。
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诉讼群体当事人,该院专门开辟了维权“绿色通道”,通过上门立案、上门送达、上门调解、上门开庭等一系列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全力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