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我是新郑市李某的家属,李某因病委托我前来履行,你们能不能尽快解除限制李某高消费的措施,他现在需要去外地看病,高铁票、飞机票都无法购买......”3月15日,李某的家属一大早来到新郑法院执行局替李某偿还欠款。
2013年,郑州某塑胶有限公司和田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依法审理,判决郑州某塑胶有限公司支付田某赔偿金、失业保险待遇共计1.4万余元。
判决书生效后,郑州某塑胶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应尽的义务,田某向新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行踪难寻,执行工作一时受阻,执行干警依法将该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李某限制高消费。
2022年3月14日,“失联”已久的李某患病急需前往上海做手术,由于限高导致其购票受限、出行受阻。为了去掉“紧箍咒”,李某委托其家属主动联系执行干警,李某家属在该院执行局当场履行了全部执行款,执行干警依法对该公司的限高惩戒措施解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