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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法院首例电子公告送达 助力破解“送达难”

发布时间:2022-03-26 来源: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2022年3月20日,门源法院首次适用新修订《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这是该院发出的首例网络送达公告。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电子送达及公告时间作出了新的规定,裁判文书可采用电子方式送达,公告期限也由60日改为30日,此规定保证诉讼程序依法进行的同时,有效缩短了当事人诉讼周期,也标志着门源法院正式启用电子公告送达系统。

  自智慧法院建设以来,门源法院始终积极推动干警学习各项审判业务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辅助办案,极大的便利了案件办理全过程。电子公告送达是门源法院对于电子送达平台一次新的尝试,与传统公告送达方式相比,电子公告送达受众广、速度快,从发起公告送达申请,到查询到发布的公告内容,一个工作日就可以实现,有效简化了公告送达流程,提高了送达效率,降低了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时间成本。


  

  

  


原文链接:http://q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5934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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