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开春之际,泽库法院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开展节后执行专项行动。根据既定方案执行干警迅速响应,取得良好效果,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肯定。本次行动共执结案件31件,执行到位51万元、达成执行和解协议3件,传唤15人次、拘留2人,扣押、查封、冻结10件,展现了执行干警开局即决战,起步即冲刺的办案决心。
事例一:
申请人扎某某与被执行人完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泽库法院判决后被告上诉,上级法院维持原判后双方矛盾分歧较大,被执行人不愿主动履行。 2月21日经执行干警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某银行申请贷款,经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释明强制执行的不利后果后,迫于执行压力当即自动履行214319元,申请人拖欠已久的房款终于全部到手,洋溢着微笑走出执行局。
事例二:
申请人乔某某等与被执行人李某某、何某某12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某某代领农民工工资后私自挪用到其他工程项目,导致农民工拿不到劳动报酬。法院立案执行后李某某恶意规避法院执行,经执行干警穷尽执行措施,多方协调后发现被执行人与同仁市某市政公司有来往。通过向该公司去函要求协助后,2月28日终将二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泽库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当场履行95000元,12起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得以全部结案。受疫情影响,农民工代表到法院领取拖欠的工资,农民工代表领上工资后向执行人员献哈达表示感谢,并激动地说:“本以为我们再也拿不到这笔血汗钱了,没想到通过法院分文不差地讨回来了”。喜悦之情难于言表。
事例三: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加强执行惩戒措施,对一些标的额较小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依法核查其财产线索后,对发现有隐瞒或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一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在仁某与夏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查发现被执行人微信转账次数较多,以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后立即履行20000元;经查被执行人拉某与尕某名下有财产登记信息,以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拘留;被执行人加某恶意转移财产,执行干警将其车辆扣押后,次日予以全部履行;被执行人夏某某以经营酒店为由多处借款后未能及时还款,执行局查明其酒店情况后通知其到场协助评估,经多次传唤拒不到现场后,依法对其酒店进行了查封。
今后,执行局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听取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大执行惩戒措施的意见建议,充分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青海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及失信惩戒办法》等地方性法规,依法打击拖薪、转移财产、隐瞒财产、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违法行为,为泽库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精准的司法保障,为当事人的利益保驾护航。正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