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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线上”解纠纷 防疫审判两不误

发布时间:2022-03-26 来源: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3月15日,民和县法院民事庭法官利用手机微信上的“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快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涉案款以微信转账方式当庭履行,做到了防疫审判“两不误”。

  

  2022年1月27日,被告冶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途中,由于雪天路滑操作不当,导致车辆驶出路外,撞到原告李某家大门,造成大门严重变形。事故发生后,民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应负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后原告与被告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被告拒绝赔付,遂原告诉至法院。

  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电话联系原、被告,征得双方同意后,耐心指导双方当事人打开微信,进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进行“线上”调解。起初,双方因赔偿金额的问题争执不休,承办法官便从法理、情理的角度着手,对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和疏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被告冶某当庭转账3550元(含案件受理费50元),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虽然疫情当前,但法官一直“在线”。在全县疫情防控攻坚之际,为全面筑牢外防输入的坚固防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接触,民和县法院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涉诉事项公告,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青海网上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微信等方式“在线”开展诉讼活动,全力保障疫情期间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q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5800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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