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立法影响权、调查研究权、决策建议权、监督建议权等隐形权力,存在哪些风险点……”近日,为深入推进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在往年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基础上,印发实施《省人大机关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内容、细化方法步骤,组织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单位从严从实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
各单位按照“个人查摆、领导审核、集体决定”方式开展全员全方位廉政风险排查。每位同志根据岗位职责认真剖析行使职权过程中的风险隐患,既查显性问题,也查隐性疏漏;既查存量风险,也查增量苗头;既查仍未整改到位的老问题,也查派生出来的新表现。在此基础上汇总出岗位廉政风险点,各单位负责人对照排查内容,认真梳理和审核把关,经集体研究后,初步确定本单位的廉政风险清单。
此次廉政风险排查采取交叉检查、单位互查等方式,从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互相提出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触点”和环节。该纪检监察组联合机关纪委,通过走访调研、个别谈话、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排查不力的单位进行点评提醒、加压促查。
“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就是要让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贯穿到各单位各岗位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让党员干部时刻做到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该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各单位将按要求对最终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实施“清单化”管理,将风险点、防控措施、目标责任一一列入清单,由各单位领导签字背书,确保风险可查可防可控。该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将组成专班进行分析研究,对重点不突出、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分别提出整改意见,最终形成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廉政风险目录,建立动态管理的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台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张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