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增强《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自3月以来,省司法厅会同省人大农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自然资源厅赴遵义、毕节、安顺、黔东南州、铜仁及部分县区开展《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遵义市播州区、毕节市织金县、安顺市西秀区、铜仁市玉屏县等地的农村,实地了解农村住宅、设施农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情况,详细询问基层执法人员在土地管理过程中面临的具体困难。
图为调研组一行在遵义市播州区沙河镇专业合作社调研
图为调研组一行在凯里市开展立法调研座谈
调研组组织召开了5场立法调研座谈会,邀请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局,部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以及部分用地企业代表进行座谈。会上,大家结合实际,围绕土地管理工作中的现实困难、管理经验和《条例(修订草案)》具体条文内容进行讨论交流。
调研组表示,土地制度是基础性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调研组将结合调研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修订草案)》,更好地体现人民利益回应社会关切,使之成为务实管用的良法,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