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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连续发生三轮车违法载人引发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发布时间:2022-04-04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 作者:佚名

  电动三轮车或者三轮摩托车,由于操作简单易学,驾驶方便等原因,受到不少人的青睐。但我们也时常发现,一些三轮车驾驶人时常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不戴安全头盔……前两天柳州市区内就连续发生两起涉及三轮车的交通事故,危险其实离我们很近!

  

  事故一:

  2022年3月26日凌晨5时18分许,刘某驾驶一辆没有号牌的电动三轮车,违法搭乘一名乘客梁某,在柳南区城站路与南站路交叉路口闯红灯时,与一辆白色号牌为粤AD7****的“俊风”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刘某、梁某受伤,梁某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故二:

  2022年3月27日14时27分,何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桂E1****号正三轮摩托车,同样也违法搭乘了一名乘客张某,在三轮车沿阳和南路由东往西行驶至阳和南路东外环快速路路口时,与一辆黑色的号牌为桂B0****小型越野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轮摩托车上乘客张某当场死亡,何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其实,驾驶三轮车本身就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一、安全性能较差

  像事故一中的这类电动三轮车,其车辆的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的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极有可能导致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容易引发事故

  像事故二中那样的三轮摩托车在行驶时,由于车速比普通自行车、行人要快,车身体积较大,超车时极易发生刮擦事故;而且三轮车在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随意变道、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也较多。

  

  三、驾驶人交通安全驾驶技能不足

  三轮车驾驶人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对路面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预判能力弱,采取必要措施避免事故发生的反应力较差。

  

  危险时刻在身边,广大驾驶人在驾驶电动三轮车或三轮摩托车出门时,请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控制好车速,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另外,柳州交警提醒大家,三轮车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等行为都属于交警紧盯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无牌电动三轮车更是禁止上道路行驶,建议老年人选择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不要抱着侥幸心理置生命安全于不顾。


原文链接:http://gat.gxzf.gov.cn/jwzx/jqtb/t116906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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